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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国呵叻府拟撤销151人任命,涉地方公务员考试舞弊案
2026-8-26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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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le新闻专讯:泰国呵叻府因地方公务员竞争考试涉嫌舞弊事件持续引发关注,当局准备撤销151名地方公务员的录用及任命决定。此前共有569人获得录用,目前经核查,有151人的录用及任命情况需要进一步处理。呵叻府已要求相关工作在2026年8月内完成,并警告相关地方行政机构负责人,如在接到中央部门明确指令后拒绝签署撤销命令,可能涉嫌违反泰国《刑法》第157条关于玩忽职守的规定。


据报道,泰国国家反腐败委员会(国家反腐委)已经将地方公务员竞争考试涉嫌舞弊案件提升为特别案件。呵叻府计划于8月27日13时30分,在呵叻府政府大楼一楼塔素拉娜丽会议室召开相关会议,讨论后续处理方案。


呵叻府地方行政部门负责人阿南·汤通表示,此前地方公务员录用人数共计569人。根据最新对相关名单及处理结果进行核查后,共发现151人需要对原有录用及任命决定进行处理,当局将按照3种情况分别处理。


第一类为名单中已经没有相关人员姓名的情况,共123人,需要撤销原任命。其中,府行政机构1人、市政府43人、乡行政机构79人。


第二类为虽然仍在名单上,但目前尚未排到应当获得录用的顺序,因此需要先撤销原有录用及任命,之后按照新的排名顺序等待通知报到。这一类共有27人,其中市政府8人、乡行政机构19人。


第三类则涉及1名乡行政机构工作人员。其任命及录用时间需要进行更正,但本人仍保留原有所属单位。


呵叻府已经设定期限,要求相关录用及任命撤销工作在2026年8月内完成,以符合中央部门制定的处理方向及相关指令。


针对部分地方行政机构负责人担心签署撤销命令、甚至不敢签字的问题,阿南表示,地方行政部门已经向有关负责人说明,如果中央已经发布明确命令或处理方案,相关负责人就应按照规定程序执行。如果明知有相关指令却拒绝执行,可能涉嫌违反泰国《刑法》第157条,构成不依法履行职责的问题。


不过,对于因撤销命令受到影响的人员,如果认为自身权益受到不公平对待,或者不同意相关处理决定,仍可以依法向有权机关提出申诉或行政复议,通过行政程序维护自身权益。


与此同时,相关部门也将根据新的考试排名,从仍处于2年有效期内的合格候选人名单中,依照顺序递补因撤销任命而出现的职位空缺。


目前,已有超过20名参加此次竞争考试的人员提出申请,希望查阅考试成绩或查看考试试卷。值得注意的是,这些申请查分及查阅考试资料的人员,部分正属于呵叻府拟撤销录用及任命的名单范围。


呵叻府表示,接下来将加快相关程序,在依法处理撤销任命及调整候选人名单的同时,也会保障受影响人员依法提出申诉的权利,确保整个处理过程合法、透明,并尽可能兼顾各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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