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表示,各被告长期以来的行为危害国家安全,其阴谋昭然若揭,必须予以惩治。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是极其严重的罪行。特区有责任维护国家安全,会坚决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本案再一次证明,无论违法者如何偷换概念、如何巧言令色,只要是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特区政府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美国国务院民主、人权和劳工事务助理国务卿巴恩斯则在社交平台X发文称,美国谴责香港法院对“支联会”前领导人作出有罪裁决,并呼吁立即释放他们。英国、法国和德国也敦促北京和香港政府尊重所有公民权利与自由。
香港法院当天宣判后没有立即判刑,定于8月28日听取各被告求情。根据《香港国安法》,“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最高可判处十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