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le新闻专讯:菲律宾劳工部8月19日再次重申,在台风、暴雨等恶劣天气造成明显安全风险的情况下,员工有权拒绝前往工作地点或继续工作,而且原则上不会因此受到行政处罚。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不上班可以,但工资也可能拿不到。
根据菲律宾劳工部长杜仁珍诺签署的第14号劳工咨询公告,因恶劣天气或类似突发事件导致私营企业是否停工,最终决定权仍掌握在企业雇主手中。
也就是说,即使天气状况已经非常糟糕,公司是否正式宣布停工,并不是员工单方面能够决定的。但如果工作环境已经存在迫在眉睫的危险,劳工部明确表示,员工可以选择拒绝工作,而不应因此遭到纪律处分或其他行政处罚。
不过,工资问题是另一回事。
按照菲律宾现行相关规定,私营企业一般遵循“不工作、不付薪”的原则。如果员工当天没有实际提供劳动,通常就没有权利领取当天的正常工资。除非企业本身有更优厚的政策、长期惯例,或者集体谈判协议明确规定恶劣天气停工期间仍然支付工资;另外,员工也可以在符合规定的情况下使用自己累积的休假额度。
如果员工选择冒着天气影响继续工作,薪资则按照实际工作时间计算。工作时间超过6小时,可以领取当天的全额正常工资;如果工作时间不足6小时,则按照实际工作时间获得相应比例的工资。
劳工部特别强调,员工的安全始终是重要考量。如果恶劣天气已经造成明显、迫在眉睫的人身危险,员工拒绝工作并不意味着违反劳动纪律。换句话说,面对危险情况,员工不需要为了保住一份工资而硬着头皮冒险。
近期,菲律宾多地持续受到西南季风影响,大雨频繁出现,部分地区甚至出现道路积水和洪水。受此影响,学校课程以及部分政府部门的办公安排也曾多次暂停。
对于普通上班族来说,这项规定其实释放了一个很明确的信号:天气不好并不等于所有人都自动放假,但如果工作环境已经到了明显危险的程度,员工有权优先考虑自身安全。只是,在决定“不去上班”之前,也最好先确认公司是否已经宣布停工,以及自身是否可以使用休假额度,避免安全问题解决了,工资问题又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