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le 新闻专讯:越南河内税务部门8月15日发布提醒,进一步强调国际税务信息交换相关申报要求。今后,在越南经营的涉外企业、银行以及相关机构,需要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对于拒绝提供、逾期提交,甚至故意隐瞒关键信息的行为,最高可能面临1亿越盾(约合3800美元)的罚款。对不少在越南经营的外资企业来说,这意味着税务合规的“检查范围”正在进一步扩大。
此次监管特别关注外国企业在越南设立的分公司和代表处。按照相关规定,外国公司在越南的分支机构、代表处,不仅要申报自身的税务登记信息,还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供境外母公司的法定所有人,以及真正拥有或控制公司的“实际受益人”资料。
换句话说,企业背后的实际控制关系,也不能再只是停留在内部文件里。
这类信息并非“一次申报、以后不管”。企业首次办理税务登记时需要提交相关资料;如果后续发生股权结构、实际控制人或其他重要信息变化,也应按照规定及时更新。
除了外资企业,银行和支付机构同样被纳入信息提供范围。
越南境内银行、外国银行分行以及支付中介机构,需要按照税务机关依法提出的要求,提供非居民纳税人在越南持有的金融账户等相关资料,用于税收管理以及国际税务信息交换。
河内税务部门还特别强调,相关机构不能简单拿“银行保密”作为挡箭牌。如果税务机关依法要求查询并提供相关信息,金融机构仍需按照规定配合。
违规之后要付出的代价,也已经明确列出。
如果在规定期限届满至少5天后才提交资料,相关企业、机构或个人可能被处以1000万至3000万越盾罚款。
如果提交的信息存在缺失、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的情况,罚款幅度可能提高至3000万至5000万越盾。
而如果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仍未提供资料,或者虽然获得延期,却依然没有按期提交,罚款最高可达到1亿越盾。
更严重的是,如果有人通过串通、隐瞒等方式,故意阻碍税务机关收集、核实国际税务信息交换所需资料,同样可能面临最高1亿越盾的罚款。
当然,罚款并不是事情的终点。即使已经受到处罚,违规企业和个人仍然需要按照税务部门要求,补充提交完整、准确的相关信息。
从这次提醒释放出的信号来看,越南对涉外税务信息的监管正在变得更加细致。过去企业可能更关注自己的营业收入、成本以及纳税情况;如今,境外母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最终受益人以及股权关系等信息,也可能进入税务部门的核查视线。
对于在越南设有分公司、代表处,或者背后存在境外母公司的外资企业而言,今后的税务申报恐怕不能只盯着“自己公司的账”。
企业背后是谁、谁真正控制公司、相关信息有没有发生变化——这些问题,也越来越难绕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