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le新闻专讯:泰国刑事法院5日裁定受理一起涉嫌勒索案件,一名警察中校(警衔相当于泰国“警察上尉”以上职务)与同伙共2人,被控向清迈一名企业家勒索2400万泰铢。法院认为案件具备审理依据,并安排于9月21日进行证据审查。
8月5日,泰国刑事法院位于拉差达披色路的法院内,对案件编号为黑字第3030/2568号的案件作出裁定。该案原告为一名来自清迈府的企业家,由律师阿差里·鲁恩拉达蓬代为提起诉讼,被告则为一名警察中校及另一名涉案人员,罪名为共同勒索财物,涉案金额达2400万泰铢。
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双方在庭审阶段提交的证据,原告确实曾向被告交付资金。同时,原告表示,相关人员曾以涉及网络赌博案件为由施压,并威胁其父母、兄弟姐妹等家人,而这些亲属与所谓网络赌博行为并无关联,导致原告被迫支付相关款项。
法院指出,原告没有其他理由诬陷被告,且其代理人在庭上的陈述与资金交付过程相互吻合,因此相信确有资金交付事实,认为案件具有审理基础,决定正式受理起诉。
法院随后安排双方于2026年9月21日13时进行证据审查。
据了解,该案件发生于2025年4月。当时,一名35岁的清迈企业家遭一群人员指控涉嫌经营网络赌博网站,其侄子还被指涉及“黑账户”(用于资金转移的银行账户)。
相关人员随后要求企业家支付1500万泰铢,声称可以避免被追究法律责任。由于无法支付该金额,受害者最终被迫支付总计2400万泰铢。
据受害者此前反映,对方曾声称这些钱将用于支付给电子部门(DE)高层及高级警察人员。之后,对方还进一步要求追加1000万泰铢,受害者拒绝支付,并向阿差里·鲁恩拉达蓬投诉,案件随后进入司法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