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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出事故别想逃!泰国新规锁定失责承包商
2026-8-2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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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le新闻专讯:8月2日,泰国政府宣布实施2026版《关于弃工行为认定的部级法规》,进一步调整工程承包商“弃工”行为的判定标准。根据新规定,建筑工程承包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若因履约不足或怠于履约,导致公众生命、身体或财产遭受严重损害,将直接被认定为“弃工”。


该部级法规由泰国副总理兼财政部部长艾尼提于2026年7月23日签署,并于7月27日正式公布生效。泰国总理府办公室副发言人普洛塔莱表示,该法规旨在进一步明确承包商责任,加强政府工程管理和公众安全保障。


根据政府公报说明,此次制定新规是依据2017版《政府采购管理法》第109条第6款相关规定。该条款允许通过部级法规明确“弃工”的认定标准,因此政府决定将严重危及公众生命、身体或财产安全的施工行为,正式纳入弃工范围。


新法规实施后,政府部门在发生重大施工事故时,可依据相关规定立即终止合同,并将涉事承包商列入黑名单,限制其未来参与政府项目竞争。


此外,该法规还将与“承包商记分系统”配套使用。政府可通过扣分机制暂停违规承包商参与新项目投标资格,让监管部门拥有更加有效的法律手段,对存在严重问题的企业进行处罚。


泰国政府表示,加强工程承包商监管不仅是为了提高公共工程质量,也是为了减少施工事故风险,保护民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推动建筑行业更加规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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