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le 新闻专讯:泰国中央行政法院7月31日对备受关注的农业化学品禁令案件作出裁决,认定政府此前禁止使用百草枯和毒死蜱的决定符合法律规定,相关禁令继续有效。这意味着两种农药仍被列为高度危险物质,禁止生产、进口、出口以及持有。
据泰国公共电视台报道,此案源于先正达作物保护有限公司(Syngenta Crop Protection)对泰国工业部以及相关机构提起诉讼。该公司是一家从事农业化学品生产和进口业务的企业,希望法院撤销工业部此前发布的公告。
根据该公告,百草枯(Paraquat)和毒死蜱(Chlorpyrifos)被列入第四类危险物质名单,意味着相关产品不得再进行生产、进口、出口或储存。
这场法律争议自2020年起进入法院审理阶段,经过多年审查后,中央行政法院最终决定驳回企业要求撤销禁令的请求。
法院认为,政府发布相关公告是在法律授权范围内作出的行政决定,主要目的在于保护环境以及公众健康安全,相关部门在制定政策时拥有合理裁量权。
因此,目前泰国对百草枯和毒死蜱的禁用措施仍将持续执行。
不过,同一天法院也对另一宗相关案件作出了不同裁决。
法院认为,泰国农业部门此前要求企业召回并销毁百草枯库存产品的行政命令,在程序上存在违法问题,因此判令农业部门向提起诉讼的企业赔偿约1.16亿泰铢。
换句话说,法院一方面认可政府限制危险农药使用的政策方向,另一方面也认为部分执行措施对企业造成了不合理损失,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百草枯和毒死蜱长期以来在泰国农业领域存在较大争议。支持禁用的一方认为,这类化学品可能对生态环境以及人体健康造成风险;而农业企业和部分使用者则担忧,禁令可能增加生产成本,并影响农作物管理。
此次判决被认为是在环境保护、公共安全与企业权益之间作出的一次法律平衡。未来,泰国相关部门如何继续执行禁令,以及企业方面是否提出进一步法律行动,仍将受到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