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le 新闻专讯:菲律宾众议院近日推动个人所得税改革,一项旨在减轻民众缴税压力的新法案正式提交国会审议。7月28日,菲律宾众议院议长李武志(Faustino “Bojie” Dy III)与众议院多数党领袖桑德罗·马科斯(Ferdinand Alexander “Sandro” Marcos)联合提出第10345号法案,计划将目前菲律宾个人年度免税收入门槛从25万比索提高至35万比索。这项改革被视为落实总统费迪南德·马科斯第五次国情咨文中提出减税方向的重要一步。
根据法案内容,相关调整将针对《国内税收法典》第24条进行修改,并重新设计菲律宾公民及外国居民适用的累进所得税标准。如果顺利通过并正式实施,新税率预计从2027年1月1日起生效。
按照拟议方案,年收入在35万比索及以下的纳税人将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年收入超过35万比索至40万比索之间的部分,将按15%的税率计算。
收入超过40万比索至80万比索的纳税人,税额将调整为2.25万比索,加上超过40万比索部分的20%;收入达到80万比索至200万比索区间,则为10.25万比索,加上超过80万比索部分的25%。
对于年收入在200万比索至800万比索之间的人群,税率为40.25万比索加上超过200万比索部分的30%;而超过800万比索的高收入群体,则按照220.25万比索加超过800万比索部分35%的标准缴税。
简单来说,如果这项法案最终通过,部分普通上班族和中低收入家庭未来可能会发现,自己需要缴纳所得税的收入范围缩小了,手上的可支配资金也或许会有所增加。
法案同时明确,已婚人士仍将按照个人收入分别计算所得税。如果夫妻双方的收入无法明确归属于其中一方,则相关收入将由双方平均分配后计算税额。
此外,最低工资劳动者相关收入,包括假日工资、加班费、夜班津贴以及危险津贴等,目前享有的免税待遇将继续保留,不会受到新制度影响。
对于自雇人士和自由职业者,法案也提供更多选择空间。符合条件的纳税人仍可选择按照总营业收入缴纳8%的税费,以替代累进所得税和百分比税。对于同时拥有工资收入及经营收入的人群,其工资部分仍需按照累进税率计算,而经营或专业服务收入,则可以选择适用累进税率或8%的优惠税率。
菲律宾众议院方面表示,将优先推动总统马科斯在国情咨文中提出的一系列政策措施,除了个人所得税改革外,还包括修改《电力行业改革法》(EPIRA),取消部分电费账单中由消费者承担的系统损耗费用。
分析人士认为,此次税制调整背后,不仅是一次简单的税率修改,更反映出政府希望通过减轻居民负担、刺激消费以及改善家庭现金流来推动经济发展的政策方向。不过,法案最终能否通过,仍需经过国会进一步审议和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