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le新闻专讯:菲律宾税务局(BIR)近日正式发文明确,所有赌场及博彩活动的头奖奖金,无论固定奖池还是累积奖池,均属于 “偶然所得” 范畴,须依法缴纳最终预扣税。此番表态并非新增税种,更像是对现有税法的一次 “补漏”,旨在消除行业长期存在的模糊空间。
事情源于近期层出不穷的咨询 —— 不少玩家和运营商都在问:赌场的高额头奖,到底算不算法律意义上的 “奖金”?要不要代扣税款?为此,税务局在 5 月 26 日发布第 57-2026 号税务备忘录,把规则彻底说透。
文件规定,征税对象覆盖所有个人,不论菲律宾公民还是外籍人士,只要在菲境内参与赌场或博彩活动中奖,都适用新规。简单来说:菲律宾居民或常住外籍人士,头奖统一按20%预扣;非居民且不在菲经商的外籍人士,税率直接拉到25%。
值得注意的是,计税基数是奖金全额,服务费、管理费、佣金等一概不能抵扣。税务局也特别解释了 “累积头奖”:随着投注不断增加而滚动累积的奖金,无论关联桌台、电子机台还是宾果游戏,最终中奖金额同样全额计税。
之所以此时重申规则,和菲律宾博彩业近年 “狂飙” 密切相关。在菲娱乐博彩公司(PAGCOR)等机构监管下,行业规模持续扩张,高额头奖越来越常见。税务局表示,这次澄清是为了统一执法口径、保障税收公平、防止税源流失,并非扩大征税范围。
税务局局长门多萨直言,新规将终结以往的模糊地带,提升合规性。他同时警告:赌场运营商是法定扣缴义务人,若未按规定足额代扣并上缴税款,不仅要补缴差额,还将面临税法规定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