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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人赴柬埔寨搞电诈全部获刑,主犯被判6年!
2026-4-2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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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le新闻专讯:近日,贵州省三都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案件的核心人物梁某某,为了获取不法利益,在柬埔寨西哈努克市多个诈骗窝点担任“代理”,不仅自己参与其中,还组织他人出境从事诈骗活动。最终,包括梁某某在内的18名涉案人员全部被判刑,其中主犯获刑6年。


根据法院披露的情况,事情大约发生在2023年至2025年之间。梁某某在柬埔寨西港一带活动,背后依托所谓的“鑫乐集团”等诈骗窝点,为这些诈骗组织招募人员。为了把人骗过去,他往往打着“出国高薪工作”的幌子,对外宣称轻松赚钱、待遇优厚。听起来很诱人,但实际上,这些所谓的机会往往只是陷阱的开端。


在梁某某的组织下,共有17人被拉入这条链条。有的人甚至通过虚假理由办理护照,随后偷越国(边)境,被带往柬埔寨西哈努克市的“金财五”“鑫乐集团”等诈骗窝点。一旦抵达,当初承诺的“工作机会”便迅速露出真面目——参与电信诈骗。


在这些诈骗窝点里,人员分工相当明确。有人负责在社交平台上“引流”,通过各种话术主动添加好友,与潜在受害者建立联系;等到关系逐渐熟络,再把目标转交给上级人员继续操作。接下来,就是常见的套路:有人假扮投资导师,有人包装成客服,通过“投资理财”“刷单返利”等方式诱导受害者转账。整个流程一环扣一环,运作起来往往像流水线一样顺滑。


不过,这条看似“赚钱快车道”的路,终究还是走到了尽头。经审理,法院认定梁某某不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还直接参与诈骗活动,其行为已经构成犯罪。最终,梁某某因犯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及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3万元。


至于其余17名参与者,法院根据各自参与程度,分别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2个月至3年6个月不等,同时处以1万元至2万元不等罚金。


案件宣判后,法院也再次向社会发出提醒:所谓“境外高薪工作”,在不少情况下其实只是诈骗组织抛出的诱饵。一旦踏入这条灰黑产业链,无论是负责拉人、聊天引流,还是参与具体诈骗操作,都可能触犯法律。即便身在境外,也并不意味着可以逃避法律追责——最终等待的,往往仍是法律的严厉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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