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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境外诈骗回流”处理新规明确:30天成关键红线
2026-2-19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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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le新闻专讯:随着国家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持续高压打击,2026年1月起,针对“境外诈骗回流”人员的处理标准进一步细化,呈现出“宽严分明、重点打击”的态势。所谓“境外诈骗回流”人员,是指曾出境前往诈骗窝点参与相关违法犯罪活动,之后返回国内的人员。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回国并不等于“风平浪静”。只要经查实参与诈骗,无论是幕后骨干还是普通话务员,无论是主动还是受骗出境,都将依法追究责任。


从当前执法口径来看,对组织者、骨干成员、为犯罪提供保护的“保护伞”、实施暴力控制的人员以及组织偷渡者,司法机关将从严处理。此类人员在取保候审方面往往限制更严,违法所得基本都会被追缴,所谓“人财两空”并非危言耸听。


不过,并非一刀切。对于主动回国投案、确属被诱骗或被胁迫、参与时间较短、作用较小且认罪悔罪态度良好的人员,依法从宽的空间仍然存在。换句话说,司法机关更强调区别对待——谁是主犯,谁是从犯;谁是牟利核心,谁是被裹挟者,都会在量刑时综合考量。


今年尤其值得关注的是被称为“30日条款”的认定标准:若出境后在诈骗窝点累计停留超过30天,或多次往返参与,即便具体诈骗金额难以查清,也可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这类情形可能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争取缓刑的难度明显加大。


在此背景下,法律人士普遍提醒家属,要尽早厘清两个关键问题:其一,当事人在团伙中的角色定位,是老板、主管等主犯身份,还是普通话务员,甚至被迫参与者;其二,实际在境外从事相关活动的时间是否超过30天。很多案件的走向,往往就卡在这些细节上。


同时,及时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尤为关键。熟悉跨境电信诈骗和偷越国境犯罪案件的律师,可以在羁押初期会见当事人,协助梳理事实,收集被诱骗、被胁迫、作用较小等证据,并在刑事拘留后的“黄金37天”内提交法律意见,为取保候审或争取不起诉创造条件。时间拖得越久,空间往往越小。


此外,积极退赃、稳定情绪、如实供述出境原因和境外经历,主动投案并申请认定自首情节,都是争取从宽的重要因素。司法实践中,悔罪态度与实际行动往往同样重要。


必须直言的是,当前国家打击境外诈骗的决心空前,制度设计也日趋严密。“回国躲一阵”并不是解决办法,反而可能错失最佳时机。对当事人而言,唯一现实的出路,是在法律框架内证明自己属于可挽救、可从宽处理的群体。越早行动,或许就多一分转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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