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le新闻专讯:公安部近日发布了《网络犯罪防治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草案明确提出,任何个人或组织不得明知是他人网络违法犯罪所得的资金、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等而进行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采取其他方式掩饰、隐瞒。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草案将虚拟货币及其他网络虚拟财产纳入监管范围。也就是说,任何个人或组织若明知他人违法所得,却利用虚拟货币为其提供资金流转服务,都将被明确禁止。此举意在堵住网络犯罪资金流转的灰色通道,让网络环境更安全、透明。
草案强调,不论是现实货币还是数字资产,一旦涉及违法犯罪所得,任何试图帮助“洗白”的行为都将触碰法律红线。公安部表示,此次征求意见是希望集思广益,让法律更加完善、贴近实际,也提醒公众在网络交易和资产管理中务必守法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