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乐头条专讯:菲律宾多家农民团体日前向监察专员署(Ombudsman)正式递交申诉,指控植物产业局(BPI)局长格伦·潘甘尼班与海关局(BOC)局长阿里尔·内波穆塞诺,在政府明令禁止期间仍放行大米进口,涉嫌违反总统行政命令及《海关现代化与关税法》,并构成贪污与严重失职。
提出投诉的是菲律宾自由农民联合会(FFF)与“农民党”(Magsasaka Party-list)。1月9日,两组织代表——FFF全国经理劳尔·蒙特马约尔及农民党主席阿尔赫尔·约瑟夫·卡巴特巴特——向监察专员署递交文件,同时将多名BPI与BOC官员列为“身份待确认被申诉人”。
投诉书指出,两名高官被控违反《反贪污腐败法》第3(e)条,涉嫌严重渎职、重大失当行为,并损害公共服务利益。农民团体还请求监察专员署对相关官员实施预防性停职,以防其利用职权干预调查或篡改关键记录。
事件焦点,源于2025年9月至10月实施的第93号行政命令。该命令明确暂停普通碾米和优质碾米的进口,目的很直接——在本地稻米丰收高峰期,缓解供过于求的压力,让本地稻农“喘口气”。
然而,投诉方指出,BPI却在2025年8月14日发布内部备忘录,允许部分大米货物在9月期间清关。更具争议的是,这份备忘录并非依据行政命令原文,而是参考总统通讯办公室的一则公告,被指“曲线制造例外”,默许进口大米最迟可在9月15日入境。
农民团体直言,这种操作方式等同于人为“开后门”。他们指出,相关规定仅以提单日期作为依据,却未设定实际到港期限,客观上给进口商留下操作空间——只要文件日期合规,实物大米依然可以在禁令期间甚至之后到港。
投诉文件写道,这一漏洞,或许让部分进口商“占了便宜”,却直接压低了稻谷收购价,让农民成了最终买单的人。
数据显示,在收获季期间,共有约34万余吨进口大米获准放行,农民团体认为,这一规模已明显加剧市场供给压力,与行政命令原意背道而驰。
此外,申诉方还指出,BPI的行政备忘录在事实上改变了《海关现代化与关税法》中对“进口行为”的界定,而行政文件并无权凌驾于国会立法或总统行政命令之上,这在法律层面“站不住脚”。
针对海关局方面,农民团体同样提出质疑。他们指出,自9月1日禁令生效后,仍有超过34.8万吨大米完成清关,显示相关部门在执行总统指令时存在明显松动,甚至可能选择性执法。
基于上述理由,农民团体敦促监察专员署立即介入调查,并采取预防性停职措施,确保调查过程不受干扰。截至发稿时,媒体已向内波穆塞诺寻求回应,但尚未收到其正式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