伯乐头条专讯:一段横跨近二十年的复杂婚姻关系,最终在菲律宾最高法院画下句号。最高法院近日裁定,一名曾三度陷入行政指控的公立学校女教师,不应因同一事实被反复追责,第三次投诉因已构成“一事不再理”而被驳回。
案件显示,从1980年至1998年的18年间,一名男子先后与三名女性结婚,婚姻关系层层叠加,也由此引发了一连串法律纠纷。第三任妻子Shirley(化名),本职是一名公立学校教师,先后遭到第二任妻子Risa、第一任妻子Lila,以及第一任妻子的女儿Telle的行政投诉。为保护当事人及其子女隐私,法院文件中相关姓名均已隐去。
最早的投诉发生在2002年。Risa向公务员委员会(CSC)举报Shirley“行为不端、违反道德”。当年6月,CSC裁定Shirley构成行政责任,处以停职一年。这一处罚,她也按规定服完。
事情并未就此结束。2013年,第一任妻子Lila又向教育部(DepEd)地区办公室提出投诉,指控Shirley涉及“不道德行为”及“损害公务员形象”。同年1月,地区办公室裁定她应被解雇,但该决定需经教育部长确认。几个月后,教育部长作出最终裁定,认定Shirley确有不当行为,但同时指出,由于相关行为此前已被另一机关处罚,应适用“从重处罚、其余作为加重情节”的原则。最终认定,她此前的一年停职已属最重处罚,视为处罚执行完毕。
然而,争议仍在发酵。2014年,第一任妻子的女儿Telle再次向CSC地区办公室提起投诉,称Shirley在受罚后仍与其父亲保持亲密关系,甚至共同居住,导致她和兄弟姐妹被迫搬离住所。CSC地区办公室认定Shirley构成第二次行政违规,作出极为严厉的裁决:解雇公职、没收退休福利(保留已累计的假期及个人缴纳部分)、取消公务员资格,并终身不得再任公职。
Shirley随后提出复议,但遭驳回。她转而向公务员委员会中央办公室、再到上诉法院(CA)申诉。2023年2月,上诉法院支持了她的主张,推翻CSC裁定,认为新案件与此前案件“本质上基于同一事实”,不应重复处理。
不服裁决,公务员委员会将案件上诉至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终维持上诉法院的裁定。由大法官洛佩兹(Jhosep Y. Lopez)执笔的判决指出,本案已是针对Shirley的第三起行政案件,而相关指控,核心仍围绕其与同一男子持续的情感关系与同居事实。
判决直言,这些事实在此前案件中已被审理、裁定并执行处罚,“本案不过是前案的延续”。因此,再次提起相同投诉,已触及“一事不再理”(res judicata)的法律红线。
最高法院在判决主文中明确表示,驳回公务员委员会的复审申请,维持上诉法院裁决,并正式撤销由Telle提出的相关投诉。
这起案件,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醒各界:在行政纪律与个人生活交织的灰色地带,法律同样强调边界与终局性,不能让当事人陷入无休止的追责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