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尺素金声 | 扩大准入,为民间资本开拓更大发展空间
2025-11-13 15:15
环球报
476

原标题:扩大准入,为民间资本开拓更大发展空间

——细读“民间投资13条”①

民营经济,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促进民间投资,推动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重要路径。

今年以来,受国际环境变化、房地产市场调整等因素影响,民间投资增长有所放缓,但前三季度扣除房地产开发民间投资的民间项目投资同比增长2.1%,保持稳定增长。

日前,为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促进民间投资发展,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扩大准入、打通堵点、强化保障三个方面,提出13项针对性政策举措。

“民间投资13条”有哪些亮点?将为民营企业带来哪些利好?逐条细读政策,可以感到沉甸甸的含金量。

最引人关注的,当属首条: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重点领域项目,对具备条件的项目,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不少业内人士表示,这项政策紧扣现实问题,释放了促进民间投资的强烈信号。

近年来,我国持续放开民营企业准入,民间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领域项目取得很大进展。与此同时,部分传统领域的“玻璃门”“旋转门”“弹簧门”依然存在,民间资本在市场准入方面仍面临隐性壁垒,制约了投资积极性。

针对问题,《若干措施》提出,“对需报国家审批(核准)的具有一定收益的铁路、核电、水电、跨省跨区直流输电通道、油气管道、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和储运设施、供水等领域项目,应专项论证民间资本参与的可行性,并在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书)中专项说明。”

这意味着,今后,高铁、核电等项目在前期工作阶段,就要研究论证引入民间资本事宜,这将为民间资本提供更多参与机会。

《若干措施》提出“对具备条件的项目,民间资本持股比例可在10%以上”,更是进一步明确了支持态度。

事实上,重大项目对民间资本持股比例的逐步放开已在实践中取得积极进展。典型案例之一就是“民资入核”。

过去,由于核电项目投资规模大、周期长,收益稳定,安全性要求高,我国一直采取央企控股、地方政府参股的形式。此前试点民资入股核电的浙江三澳一期和金七门两个核电项目,引入民资的比例均为2%。

去年,政策逐步放开,新核准的五个核电项目,由央企控股投资建设,吸引10家民营企业参与,参股比例首次提升到10%。

总体看,近两年新核准的核电项目中,引入20家民营企业参股,2024年每个项目民资股比约为10%,2025年又提高至10%至20%。

放开持股比例,受到民企点赞。浙江久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内重要的核电材料供应商,也是中广核广东陆丰核电项目的投资方之一。公司负责人表示,企业寻求投资核电项目的机会已有多年,如今能够参与这样的长期投资非常有意义,也可更深入地参与核电产业链,对未来发展信心更足。

既助力民企发展,又有力拉动投资,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重点领域项目建设意义重大。《若干措施》中,像这样的扩大准入之举还有不少——

比如,首次提出“对各地方规模较小、具有盈利空间的城市基础设施领域新建项目,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建设运营”,这将给民营企业参与城市基础设施领域发展带来更大机会。

又如,对低空经济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业扩大市场准入、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开放作出规定。“开放领域从‘重资产’基础设施延伸到‘高精尖’科研和创新领域,从实体经济到服务业,体现了有关部门在投资方面全方位多层次的务实开放态度。”中国企业联合会驻会副会长梁彦说。

诚意足、力度大、举措实,沉甸甸的“民间投资13条”必将为民间资本打开更广发展空间,也必将进一步增强民营企业活力动力、助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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