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馬拉干鄢宮週三支持要求數名公職人員與承包商在獲得加入證人保護計劃機會前,應先將不法所得歸還政府以“展現誠意”,與此同時,對問題防洪工程的調查仍在持續進行。
通訊部副部長卡斯特洛(Claire Castro)在總統府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涉及這起貪腐醜聞的人員,甚至在政府對他們提起訴訟之前,就應歸還其所盜取的財物。
卡斯特洛說:“難道他們不應該歸還這些財物以展現他們的誠意嗎?而不是等到政府對他們提起訴訟。”
她說:“政府將為他們提供資金,所以他們也需要幫助政府。”
此前,參議員馬科禮沓(Rodante Marcoleta)質疑司法部長黎慕惹(Jesus Crispin Remulla)發表的一則聲明。黎慕惹此前表示,承包商必須先歸還他們從問題項目中獲取的資金,才能有資格獲得證人保護。
馬科禮沓一直推動柯利和莎拉。迪斯卡亞夫婦(Curlee and Sarah Discaya)納入證人保護計劃,這對夫婦擁有9家據稱涉及問題防洪工程項目的建築公司。
卡斯特洛表示:“確實,法律並未明確規定必須〔先歸還資金〕……在人們能夠獲得證人保護計劃的福利之前,還有其他要求。”
她說:“司法部有權自由制定合理的要求或條件,以將一名證人納入證人保護計劃。”
卡斯特洛引用了第6981號共和國法,也就是《證人保護、安全與福利法》第5條,該條款指出納入證人保護計劃者必須“配合政府官員及僱員依據本法提供保護時所提出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