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參議員7月25日就大理院裁定副總統莎拉。杜特地彈劾案違憲一事發表分歧意見。
參議員洪智維洛斯(Risa Hontiveros)對大理院的裁決表示失望,稱此判決的短期與長期影響存在“諸多令人不安的疑慮”。
援引大理院“虞爹禮斯訴眾議院案”判例,洪智維洛斯質疑“一年期限制”規則怎樣被違反,指出大理院曾解釋該規則“考慮的是時間要素,而非投訴數量”。
她表示:“此外,大理院似乎為啟動彈劾程序增設過多門檻。但願此項判決不會影響未來追究最高公職人員之責任的努力。”
她補充:“憲法依然明確規定——公職乃公眾信任——沒有任何官員都沒有權利佔有職位。所有公僕都應對每位菲律濱民眾負責,而人民追究高官責任的憲法權利必須始終優先。民眾完全有權要求交代真相,我們將為此奮鬥到底。”
大理院全體法官一致裁定,針對杜特地的彈劾案違反憲法第十一條第三項第五款關於“一年期限制”的規定。大法官們也認定該彈劾案侵害正當法律程序權利。
大理院也裁決參議院對該彈劾案不具管轄權。
然而,大理院強調此判決“並非宣告杜特地無罪”,僅規定後續彈劾指控須待2026年2月6日後方可提出。
對此,參議員亞謹諾(Bam Aquino)主張彈劾審判應繼續進行,呼籲同僚立即召開會議討論此項“無視”參議院憲法職責的判決。
亞謹諾表示:“作為平等政府分支,憲法明確賦予參議院職權,彈劾程序理應獲得尊重。”
參議員邦義利蘭(Francis “Kiko” Pangilinan)也認為,大理院似乎無視“政府平行分支機構行為正當性推定的法律原則”。
邦義利蘭指出:“既然大理院已作出裁決就必須尊重。但我們不禁要思考,若參議院當初遵循憲法‘立即進行審判’的授權,即使大理院二月受理請願時未發布禁制令,判決結果是否會有所不同。”
“憲法義務”
參議員維惹蕊描(Joel Villanueva)表示,參議院仍將恪守維護法治與正當程序之職責。
他說:“作為彈劾法庭兼立法機構,我們始終遵循憲法與既定程序,並將持續如此。”
參議員艾米。馬科斯也主張應尊重大理院判決。
她呼籲:“諸位同僚——現在是專注工作的時候!停止政治操弄!”
參議員蘇道(Vicente "Tito" Sotto III)則表示,他仍在研讀大理院判決並徵詢法律意見。
蘇道說:“身為彈劾法庭成員,我更傾向聽取眾議院方面的說法。剛有法學權威告知,在此情況下,我們可不予理會大理院判決。容我深入評估此建議。”
參議院副議長晶貴(Jinggoy Estrada)表示,他預期參議院將在7月28日週一第20屆國會開議時,以遵從大理院判決的方式展現集體立場。
晶貴表示:“無論如何,我歡迎這項判決,它重要地提醒我們,所有追究公職人員責任的行動都必須嚴格遵循法律與正當程序。”
他補充:“作為政府的平等分支機構,我們必須遵守大理院的裁決。即使在彈劾程序這類政治過程中,我們也必須恪守既定程序與正當程序,以確保我們的行動既不武斷,也不受政治議程的驅動。”
參議員黎拉羅沙(Ronald “Bato” Dela Rosa)相信,大理院作出此判決時“受到聖靈引導”。
黎拉羅沙表示:“當我提議駁回對莎拉副總統的彈劾控訴時,我受到聖靈引導。當大理院裁定其違憲時,我相信他們同樣受到聖靈引導。聖靈戰勝了邪惡勢力!哈利路亞!”
當參議院彈劾法庭於6月10日首次開庭時,黎拉羅沙曾在全院會議動議要求駁回針對杜特地的核實彈劾控訴。
參議員艾倫。彼得。加耶丹諾(Alan Peter Cayetano)當日稍後提出修正動議,要求將彈劾案退回眾議院,而非直接駁回或終止案件。
眾議院於2月5日通過對杜特地的彈劾案,獲逾200名議員背書彈劾控訴。副總統被指控背棄公眾信任、違反憲法、貪污腐敗及其他重大罪行。
杜特地則對經核實的彈劾控訴提出“無罪”抗辯,稱該文件僅為“一張廢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