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教育部于7月12日週六發表聲明,回應監察署日前決定就公立學校教師採購案,對該部多名前任官員提起刑事訴訟。該案涉及採購被指價格過高且規格過時的筆記本電腦。
監察專員在決議中表示,將依據《第3019號共和國法》或《反貪污腐敗行為法》、《修訂刑法典》第171條(偽造公文書罪)及第183條(偽證罪)對相關人員提起訴訟。
教育部澄清,涉案官員均已離職。
教育部媒體關係主管黎牙實備表示:“被指控的官員目前不在教育部擔任任何職務,也與該部無任何關聯。”
教育部同時強調將全力配合監察專員,推動案件公正迅速解決。
黎牙實備表示:“教育部重申將充分配合監察署,確保本案獲得迅速公正的處理。”他補充,該機構“已準備提供所有必要文件、資料及其他協助,以落實問責並保障公眾利益”。
本案源于2021年引發爭議的教師筆記本電腦採購案。相關設備被指價格高于市場行情且性能不足,因而受到審查。
該批筆記本電腦使用疫情應對資金採購,原定用于支持遠程教學計劃。
此事件引發教師團體及教育界人士廣泛批評,質疑採購流程缺乏透明度與效率。
教育部此後已啟動改革,強化內部控管與採購規範,以防類似事件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