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眾議院於週三通過決議案,正式認證針對副總統莎拉·杜特地所啟動之彈劾程序未違反1987年憲法。該彈劾程序始於本年2月5日。
在全體會議期間,議員們通過第2346號眾議院決議案,確認該彈劾程序完全遵守1987年憲法第11條第3款第5項之規定,其中包含對前三項彈劾訴狀提呈情狀之審查。
該憲法條文明訂:“針對同一公職人員之彈劾程序,於一年期間內不得重複啟動。”
此決議案由邦邦牙省眾議院資深副議長奧雷里奧·“東”·銀沙禮斯二世(Aurelio "Dong" Gonzales Jr。)、計順省(Quezon)眾議院副議長大衛·“傑伊-傑伊”·沙禮斯(David "Jay-Jay" Suarez)議員,以及三寶顏市(Zamboanga City)眾議院多數黨領袖荷西·曼努埃爾·達里佩(Jose Manuel Dalipe)議員共同提出。
依據決議案通過結果,眾議院秘書長雷金納德·維惹斯科(Reginald Velasco)已受命正式核發合憲認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