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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论坛 聊天灌水 境外电诈窝点“打工”行为亦构成犯罪:参与满30天即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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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3 天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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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关刚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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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7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近年来,多人受“境外高薪工作”诱惑出境,最终涉入电信诈骗活动。近期判例明确:在境外电诈窝点参与相关活动满30天,即可构成诈骗罪,无论是否直接从事诈骗行为。

    在本案中,当事人仅从事引流等辅助工作,回国后仍遭追责。法院认定,电信诈骗系团伙犯罪,参与任何环节(包括引流、聊天、技术支持、后勤等)均属共同犯罪。被告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并处处罚金5000元。

    该案显示,电信诈骗链条中无“无辜打工者”可言,参与即承担刑事责任,回国后亦难以逃避追责。所谓“高薪出境”机会往往为违法犯罪陷阱,相关人员应提高警惕。
  • TA的每日心情
    开心
    5 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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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zy新手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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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表于 5 小时前 | 显示全部楼层
    30天能完成赔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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